關於憲法▩•◕·▩,你瞭解多少│╃✘☁?
12月4日
是我國第九個國家憲法日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
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
具有最高的
法律地位◕↟•、法律權威◕↟•、法律效力
全面貫徹實施憲法
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◕↟•、
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
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
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│╃✘☁?
共有5個部分▩•◕·▩,分別是│▩✘:序言◕↟•、第一章“總綱”◕↟•、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” ◕↟•、第三章“國家機構”◕↟•、第四章“國旗◕↟•、國歌◕↟•、國徽◕↟•、首都”·╃。
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│╃✘☁?
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▩•◕·▩,歸納起來有四個方面│▩✘:
(1)政治權利和自由·╃。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▩•◕·▩,監督權▩•◕·▩,議論◕↟•、出版◕↟•、集會◕↟•、結社◕↟•、遊行◕↟•、示威的自由等·╃。
(2)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·╃。
(3)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·╃。
(4)保障婦女的權利▩•◕·▩,保護婚姻◕↟•、家庭◕↟•、母親◕↟•、兒童和老人▩•◕·▩,保護華僑◕↟•、歸僑◕↟•、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·╃。
國家憲法日的由來
▶1954年9月20日▩•◕·▩,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透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·╃。
▶1982年12月4日▩•◕·▩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·╃。
▶2001年4月26日▩•◕·▩,中共中央◕↟•、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▩•◕·▩,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·╃。
▶2014年10月23日▩•◕·▩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透過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▩•◕·▩,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·╃。
▶2014年11月1日▩•◕·▩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透過《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》▩•◕·▩,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·╃。決定明確▩•◕·▩,全國各族人民◕↟•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◕↟•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◕↟•、各企業事業組織▩•◕·▩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▩•◕·▩,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◕↟•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·╃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▩•◕·▩,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·╃。
國家憲法日的意義
設立國家憲法日▩•◕·▩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▩•◕·▩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◕↟•、依憲執政的理念·╃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▩•◕·▩,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◕↟•、普及日◕↟•、深化日”▩•◕·▩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◕↟•、憲法至上◕↟•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·╃。
設立國家憲法日▩•◕·▩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·╃。權力屬於人民▩•◕·▩,權力服從憲法·╃。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▩•◕·▩,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·╃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·╃。
法令行則國治
法令弛則國亂
新時代下憲法的精神不斷髮揚
讓我們一起自覺
尊崇憲法◕↟•、學習憲法◕↟•、維護憲法
讓憲法成為我們共同的信仰
來源│▩✘:人民日報